关于南安市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公有制职称评审
2019-07-17 11:59
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认真贯彻实施<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>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〔2015〕338号)文件精神,为帮助中小企业职工顺利通过职称评审,拟对档案已在海峡人才中心并符合条件,参加职称评审的在职人员开通继续教育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时需求
1、申报技术员、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职务要求从2016年起任职期内每个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,至少学习4年;
2、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要求,任工程师期间从2016年起任职期内每个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,2015年前的每一个年度累计不少于72学时。
二、收费标准
每学时收费2.5元。
以中级及以下为例:一次性收取继续教育的总费用:每年90学时*4年*2.5元=900元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凭调档函顺利将档案调至海峡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中心后,待档案确认函确认之后,一次性缴清继续教育费用并开通学习;
2、档案原本在海峡人才市场需将档案保管费用缴清后,再一次性缴清继续教育费用并开通学习(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分部档案欠费查询电话:0595—28073033);
3、海峡人才市场将开具继续教育费用专用发票。
继续教育费用转以下账户信息:
户名: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
账号:4078 5836 0483
开户行: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
备注:南安地区继续教育费用+企业名称+个人名字
四、其他事项
1、为不影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,请人事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(名单查附件),尽快办理开通继续教育手续;
2、{C}{C}{C}缴清继续教育费用并将回执凭证发送至协会张成艳后,海峡继续教育梁老师(15959861053)将与员工联系并通知密码开通继续教育;
3、联系人:南安市装备制造业协会办公室 张成艳、卢毅鹏;联系电话:18359892408、15059781317;联系邮箱:nazzxh626@163.com。
南安市装备制造业协会
2019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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